為加強水利工程管理,提升防洪除澇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結合2022年度水利工程實踐,特選編防洪除澇設施管理規范資料如下。
一、 總則
- 目的與依據:本資料旨在為防洪除澇設施(包括堤防、水庫、水閘、泵站、蓄滯洪區、排澇溝渠等)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及應急管理提供規范性指導。其編制依據為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行業最佳實踐。
-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工程管理單位及相關單位對已建、在建防洪除澇設施的日常管理與監督工作。
- 基本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籌規劃、科學管理、分級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確保設施完好、功能正常、運行高效。
二、 設施運行與維護管理
- 日常巡查與監測: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明確巡查路線、內容、頻率與責任人。重點檢查設施結構安全、設備運行狀態、河道行洪能力、堤防隱患點等。運用自動化監測技術,實時掌握水位、流量、工程變形等關鍵數據。
- 維修養護:制定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及時處理巡查發現的缺陷與隱患。養護工作應包括但不限于:堤防加固與植被維護、閘門啟閉設備潤滑與調試、泵站機電設備檢修、河道清淤疏浚、管理設施修繕等。所有維修養護作業需記錄在案,形成技術檔案。
- 調度運用:嚴格按照經批準的調度規程(方案)操作。水庫、水閘、泵站等設施的啟閉、水位調控、泄洪排澇等操作必須指令清晰、記錄完整、監控到位,確保調度科學、安全、及時。
三、 安全管理與應急響應
- 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工程管理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和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明確設施安全管理負責人,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與隱患排查治理。
- 應急預案與演練:針對超標準洪水、工程險情、設備故障等突發事件,制定和完善專項應急預案。預案應明確組織體系、預警機制、響應程序、處置措施和保障條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升快速反應和協同處置能力。
- 汛期重點管理:汛前完成全面檢查與維護,確保設施以良好狀態入汛。汛期加強值守與監測,嚴格執行汛期調度指令。汛后及時開展水毀工程調查與修復規劃。
四、 資料管理與信息化建設
- 技術檔案管理:系統收集整理設施的設計、施工、驗收、改造、巡查、監測、維修、調度、應急等全過程資料,確保檔案完整、準確、系統,實現規范化、數字化管理。
- 信息化平臺應用:積極推進防洪除澇設施管理信息化建設,整合監測數據、工程信息、視頻監控、調度系統等,構建智能管理平臺,提升預警預報、模擬分析、決策支持和遠程控制能力。
五、 監督與考核
- 監督檢查: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下級單位及工程管理單位的設施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內容包括責任制落實、制度執行、設施狀況、檔案管理等。
- 考核評價:建立管理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將設施完好率、安全運行率、應急響應效能、信息化水平等納入考核指標,考核結果作為相關評優和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
本選編資料為2022年度階段性成果,各級管理單位應在實踐中不斷經驗,并關注國家及行業最新法規標準動態,適時更新完善本地本單位的實施細則,持續提升防洪除澇設施管理的規范化、精細化、現代化水平,筑牢水安全保障防線。